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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都市召開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宣講報告會

發(fā)布時間: 2024-05-21 17:34:54來源: 昌都市委統(tǒng)戰(zhàn)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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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16日,自治區(qū)政府副主席、昌都市委書記龔會才主持召開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宣講報告會。強調,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、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,不斷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,持續(xù)鞏固昌都宗教和順、社會和諧、民族和睦良好局面。市領導多吉戰(zhàn)都、李斌、王世玉、賈新雨、鄧文昌出席。

  云南大學魁閣學者、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周煒作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專題輔導報告。周煒緊扣學習主題、緊跟政策導向、緊密結合實際,從歷史維度、宗教學維度和政治學維度講述活佛轉世的背景,作了深入淺出、旁征博引的高質量報告,為各級各部門更好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,推動藏傳佛教適應社會制度、適應社會道德、適應社會文化給予了脈絡梳理、理論闡釋、工作啟發(fā)。

  龔會才在會上指出,開展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宣講活動,目的就是通過豐富多樣、通俗易懂的方式,向廣大僧尼和信教群眾講清楚、講明白藏傳佛教活佛轉世歷史定制、宗教儀軌,揭批達賴集團的罪行、解開宗教的神秘面紗,讓群眾明白藏傳佛教歷來是有著愛國愛教傳統(tǒng)的,共產黨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,教育引導群眾明白真理、認清事實,聽黨話、感黨恩、跟黨走。

  龔會才強調,依法加強宗教管理,是推進宗教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的基本要求。必須認真落實“保護合法、制止非法、遏制極端、抵御滲透、打擊犯罪”的基本原則,全面推進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設。要加強法治宣傳教育,潛移默化做好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宣傳工作,把大活佛轉世“國內尋訪、金瓶掣簽、中央批準”的歷史定制和宗教儀軌作為一種知識、一種歷史、一種文化宣傳到群眾中去,讓群眾明白中央政府在大活佛轉世上具有無可爭辯的最終決定權,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。要依法加強寺廟管理,深化開展“三個意識”教育宣傳教育,教育引導全社會特別是僧尼、群眾真正明白“寺廟是基層社會單位,教職人員首先是普通公民”的道理,依法處理涉宗問題,決不允許出現(xiàn)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人、法外之教。要持續(xù)加強教風建設,鼓勵支持宗教界以戒為師、依法辦教、從嚴治教,加強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約束,嚴格戒律要求,明確從事宗教活動不得損害公民身體健康,不得違背公序良俗,不得干預行政、司法、教育和社會活動,形成“一處犯戒、處處受限”的氛圍。

  龔會才強調,堅持和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集中統(tǒng)一領導,是做好新時代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證。必須堅持和把握“和”的規(guī)律和“導”的方法,牢牢掌握寺廟管理主動權。各縣(區(qū))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宗教工作沒有“局外人”的思想,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扛好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、班子成員要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嚴格執(zhí)行領導干部聯(lián)系寺廟機制,排查隱患、加強教育、做好服務、凝聚人心;統(tǒng)戰(zhàn)部門要發(fā)揮好參謀、組織、協(xié)調、督促等作用,推動市委安排部署落實落地;宗教工作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、提高能力水平,抓好具體實施;寺管會要堅持去機關化,經常與僧尼談心交心,掌握情況、發(fā)現(xiàn)問題。要嚴格落實駐寺警務工作管理辦法,多措并舉抓好新配備駐寺干部政策法規(guī)和履職能力培訓,加強宗教界愛國人士培養(yǎng),發(fā)揮好市縣佛協(xié)作用,配合當?shù)攸h委、政府抓好寺廟管理。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(tài)領域的指導地位,既堅持宗教信仰自由,又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健康文明生活,向僧尼群眾講清楚藏傳佛教中國化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過程,國家發(fā)展日新月異,藏傳佛教也要主動適應、積極調整,引導群眾減少宗教消費,切實把精力轉移到發(fā)展生產、追求幸福生活上來。

(編輯:陳建國 責編:周勇 終審:劉期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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