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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公網(wǎng)安備 54010202000133號
據(jù)中新網(wǎng)11月24日報道,自2007年至今,西藏依法尋訪認定了60余名轉世活佛。11月24日,《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辦法)頒布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在西藏拉薩舉行
西藏自治區(qū)政協(xié)副主席、中國佛教協(xié)會西藏分會會長、西藏佛學院院長珠康·土登克珠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,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的重要傳承制度,在幾百年的轉世實踐中,形成了完備的尋訪認定轉世靈童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。1989年中國國務院批準尋訪十世班禪大師轉世靈童,1995年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在拉薩大昭寺舉行金瓶掣簽,認定了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。
作為中國第一部管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的法規(guī),珠康·土登克珠認為,此辦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理念的具體體現(xiàn),是保障公民信仰自由、尊重藏傳佛教活佛傳承繼位方式、規(guī)范活佛轉世事務管理的重要舉措。
自上世紀90年代起,西藏尋訪轉世活佛靈童91名,其中自2007年后按照辦法尋訪認定了60余名轉世活佛。另外,西藏按照《16歲以下少年活佛培養(yǎng)教育方案》,完成了7名少年活佛小學階段的培養(yǎng)教育任務。
中國佛教協(xié)會西藏分會副會長、山南市佛教協(xié)會會長達娃次仁高僧曾參與了西藏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坐床工作,他說,十年間,每一位藏傳佛教活佛的轉世都嚴格按照辦法尋訪認定,完全符合藏傳佛教的實際和信教民眾的心愿。所以,辦法的施行保證了藏傳佛教的健康成長,滿足了藏傳佛教信教民眾的基本宗教需求。